財政法之內容應包括財政計畫法、財政收入法、財政管理•營運法,以及財政支出法等領域,由於授課時間所限,本課程之編成為一/二方式之兩學期制,向來之進行方式均以一學期講授財政計畫法(預算法),另一學期講授財政收入法。惟由於研究所之考試科目等因素,本學期仍擬講授財政計畫法。
預算法之內容包羅極廣,包括基礎理論、預算編製、審議、執行以及決算等過程之法規範、法理論。此一領域儘管有其無可取代之重要性,並且近年來屢次成為學界、政界論爭之標的,相關討論之廣度與深度亦有日益增長之現象,但整體而言,研究業績在質、量兩方面均尚稱不足;各種討論亦難稱理性而客觀。於此乃有感於此一課題必須回到法學領域理性、審慎討論,以避免議論過度政治化之疑慮。課程之進行方式仍採講授方式,但雜以實例分析,並歡迎修習者隨時提問。 |